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请材料和条件
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请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申请市长奖的,应当是在当代科学技术*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**贡献,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自然人;应当由市、区人民**有关部门推荐提名。
(二)申请自然科学奖的,应当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、特征和规律,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自然人。申请项目**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,其代表性论文、论着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(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发表),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着的作者,且每篇代表性论文、论着的**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。
(三)申请技术发明奖的,应当是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、工艺、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自然人。申请项目必须有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**,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(即2015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)。本项目前3位完成人(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)必须是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发明人。
(四)申请科技进步奖的,应当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,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、计划、项目等方面做出**贡献的组织或者自然人。申请项目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(即2015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)。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,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(如:新药、动植物新品种、食品、通信设备、医疗器械等),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(即2015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)。重*程类项目要有国家、省或者市发改部门立项批文,并提交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。